医疗器械分类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?
发布时间:2023-06-27
(一)分类界定申请表;(二)产品照片和/或产品结构图;(三)产品技术要求及产品说明书(样稿);(四)进口上市证明材料(如有);(五)资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;(六)其他与产品分类界定有关的材料。
(一)分类界定申请表;
(二)产品照片和/或产品结构图;
(三)产品技术要求及产品说明书(样稿);
(四)进口上市证明材料(如有);
(五)资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;
(六)其他与产品分类界定有关的材料。
其中对于尚未列入《分类目录》等文件的新研制产品,至少还应当提交:
1.与国内外已上市相关产品、《分类目录》或分类界定通知文件中相关产品的分析及对比,并说明符合新研制尚未列入分类目录产品的判定依据;
2.核心刊物公开发表的能够充分说明产品临床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、专著及文件综述(如有);
3.产品的创新内容;
4.信息或者专利检索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。
所有申请材料应当使用中文,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,应当同时提供原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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